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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紫金山天文台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0年修订版)
2010年08月24日

紫金山天文台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0年修订版)

2010612日紫金山天文台学位委员会会议通过)

 

在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研究生培养方案(2006年修订版)的基础上,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紫金山天文台致力于天文学学科研究,为天文学学科领域培养创新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硕士研究生在天文学专业领域内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硕士研究生能够熟练运用英语阅读本领域有关文献资料,并能撰写论文摘要,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本台在天体物理天体测量与天体力学天文技术与方法等学科专业培养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设置如下: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A天体物理

070401

A1恒星结构、演化和脉动

A2分子云与恒星形成

A3星系中的恒星形成

A4星系形成和演化

A5宇宙学

A6高能天体物理

A7太阳高能物理

A8太阳活动区物理及空间天气学

A9太阳和太阳系等离子体物理

A10射电天文及技术与方法

A11空间天文及技术与方法

A12行星科学、行星物理、行星化学

B天体测量与天体力学(070402

 

B1卫星动力学、空间目标探测与空间环境

B2天体测量方法及天文历法

B3太阳系自然天体、系外行星系统及轨道理论

C天文技术与方法

070420

C1毫米波、亚毫米波天文方法与技术,太赫兹探测技术

C2空间天文方法与高能探测技术

C3光电探测技术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培养包括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两个阶段,根据工作需要,每位硕士生可以配备两位导师。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科研工作,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对研究生严格要求,配合、协助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硕士研究生依托导师所在研究团组的科研项目、科研条件和科研设施,进行科研实践和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培养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

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四、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研究生修读的课程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等。学位课是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非学位课是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课程。

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前,总学分不少于35学分,其中课程学习要求不少于30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必修课程除公共基础课外,原则上在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中选,总共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9学分。其学位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如下:

1)公共学位课7学分,包括政治理论课和一门外国语。

2)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

本台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

1公共必修课:政治;英语;普通天文学;台级学术活动(≧5/第一学年,2学分)

2专业基础课

天体物理:广义相对论;宇宙学引论;高等量子力学;恒星结构与演化;恒星大气物理;星系介质;天体辐射机制;高等天文与天体物理;行星物理;星系物理;天体化学;太阳物理;太阳活动区物理;太阳高能物理;星系动力学;非线性波动理论和数值计算方法;等离子体物理;流体力学和磁流体力学;实测天体物理;理论天体物理;天文文献阅读;计算天文;X射线双星;射电天体物理;数值计算方法;计算机语言;等等。

天体测量与天体力学:人造卫星运动理论;轨道力学;人造卫星精密定轨;天文参考系;天体力学定性理论;单位矢量法测轨概论;球面天文学;数学物理方法;天体测量学;矢量天体测量;天文地球动力学;宇航动力学引论;统计轨道计算理论;历书编算理论和方法;现代天文观测技术与方法;广义相对论;天文文献阅读;计算天文;数值计算方法;计算机语言;等等。

天文技术与方法:毫米波技术;空间天文方法与技术;现代光电探测技术;射电天文与方法;核电子学;高能探测器原理与方法;嵌入式系统概论;数值计算方法;计算机语言;等等。

 

五、必修环节及要求

   1.开题报告(2学分)

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搞清楚主攻方向上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自己提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就选题意义、前人相关成果、材料基础与实验条件、拟采取的理论与方法等方面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尽可能广泛地听取专家意见。

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由3-5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不少于15分钟,专家提问不少于5分钟。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定在第3学期末或第4学期完成。距预期硕士论文答辩时间应不少于一年半时间。

 2.中期考核(1学分)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研究生需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在入学后第3学期末或第4学期完成。中期考核小组由3-5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

中期考核的结果有四类: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退学处理。

3.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2学分)

为了促使研究生能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每个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小组学术活动、跨小组学术活动、专题学术活动、台级学术活动、地区性和全国性的学术会议,要求每年参加台级学术报告不少于5次。

研究生完成科研课题的过程中,还须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助研工作,或参加所内外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情况均应记录在《研究生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表》中,申请答辩前由导师签字认可后提交研究生部备案,可取得2学分。

 

六、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1.研究生答辩前应修满规定课程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各个必修环节。在学期间,硕士生应在国内外本专业相关的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第一作者论文(含已接受)。如仅未完成论文发表要求,但满足毕业其他条件,允许组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毕业,但台学位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在规定期限内达到要求(不得超过硕士生学习年限的上限)。

2.学位论文评阅:硕士学位论文一般需聘请2-3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1-2位为外单位同行专家。评阅人由台学位委员会审批。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具体的学术评语,内容包括:(1)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研究方法和技能方面的水平(2)有无新的见解或创造性成果(3)论据是否充分、可靠(4)是否达到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5)是否可以提交答辩。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评阅人。学位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1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则再增加1位评阅人进行评阅。如累计有2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3.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台学位委员会批准。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研究员(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组成。答辩人导师不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学位论文的评阅人一般应参加该论文答辩委员会。

 

七、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台学位委员会授权相关人员介绍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议。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

2. 研究生报告学位论文(不超过30分钟);

3.答辩委员会成员和到会人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

4.答辩人答辩结束,答辩人导师可就学位论文及答辩中提出的问题作补充说明;

5. 答辩会休会,答辩委员会成员开会(答辩人导师和教育主管干部可列席):(1)答辩人导师向答辩委员会介绍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论文发表情况及其它需说明的问题;(2)答辩委员会结合论文评阅人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达到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评议答辩人的学位论文是否达到所申请学位要求的学术水平;(3)投票表决,获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2/3以上(含2/3)票数同意,方可做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4)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决议;(5)答辩委员会成员填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

6.答辩会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人发言,答辩会结束。

7.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经答辩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可作出半年后至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决议。

若答辩委员会未作出修改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或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不合格者,一般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八、学位初审

学位授予工作每年二月份、六月份分两次进行。届时召开台学位委员会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应不少于全体委员的2/3),对经答辩委员会作出的建议授予学位者,逐个进行审核,对其中合格者作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对审核后认为不合格者,可以作出不授予(或缓授予)学位的决定或作出一年内(硕士)或两年内(博士)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定。台学位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决定时,须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超过台全体学位委员会成员半数者为通过。不能采用通讯方式投票。

 

九、附则

本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经紫金山天文台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自20106月起执行。在此之前录取的硕士生管理,可结合原方案,参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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