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适应单位的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现征集2012年度天文财政专项的补充申请,具体事项如下:
(1)新增天文科普项目申请(隶属“台站及设备常规运行”类别),资助总量为天文财政专项经费的1%左右,并期望依托单位从其它经费渠道给予3倍匹配资助支持。请项目负责人在提交申请时与单位主管领导、部门先行沟通;
(2)除天文科普项目外,原则不受理“台站及设备常规运行”类别新增项目申请;
(3)对于”台站及观测研究装置升级改造项目”、“天文相关技术发展和预先研究项目”两个类别,已提交2011和2012年度申请的项目不必重新申报。
(4)项目负责人完成申请书填报工作后提交单位进行审核,单位对是否提交申请具有决定权;
(5)先把项目名称和经费需求报上来(截止12月7日),同时要求准备申请书(截止12月12日);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lbzhu@pmo.ac.cn。
紫台科技处 201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