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避免办理学术会议报销决算时出现严重超支现象的发生,即日起,所有我台主办或承办的各类学术会议和所发生费用需要以会议形式报销的,请务必事先办理会议申请登记(新版表格见台主页信息化建设中心表格下载区),并须附经财务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会议预算单,经逐级批准后,方可到科技处办理会议通知盖章事宜。报销时须附会议通知、预算单、决算单、参会人员签到表、参会人员食宿明细单和政府与定点饭店协议书复印件。对会议结束后的补办申请,科技处有权不予办理,财务办公室有权不予报销。对于超过会议预算部分不能报销的,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科 技 处 财务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