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更加奋发图强,南京市启动了第十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在南京市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机构、高效、企业和社会团体科技人员均可参评。两院院士,曾当选南京市“科技功臣”、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者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坚持真理、诚实劳动、亲贤爱才、密切合作”的职业道德,在近五年取得以下成就之一的科技工作者,可被推荐参加第十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评选:
1. 为南京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或科普工作的主要完成者;
2. 承担具有先进水平的市级或者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取得行业领先地位的科技成果且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者;
3. 在自然科学研究或重大技术攻关中,获得自主创新重大成果或在同类学科领域中具有重要影响者;
4. 在科技管理工作中有创新,对推动科学研究、技术进步、成果产业化做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显著成效者。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自愿申报,组织或三名以上同领域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联名推荐。
(二)评选:经初评、考核、复评、公示、终评后,产生第十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
(三)召开表彰大会,“十大科技之星”获得者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
四、申报要求及有关事项
(一)申请材料:《第十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2份;
(二)《候选人事迹摘要》(见附件2)一式5份(1000字以内);
(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包括:主要论文、成果鉴定证书、成果转化情况证明、奖励证书等(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印章)。
上述1、2项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5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技处,所需表格可登陆南京科协网主页的“通知通告”拦下载(http//www.njk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