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组:
为表彰和奖励在国际科技合作中取得实质性成果的外国青年科学家及其院内青年合作者,鼓励青年科学家积极开展长期国际科技合作,院决定设立“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按照《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管理办法》(详见附件4),今年将开展我院2013年度“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评选活动。我台的推荐标准及程序如下:
一、 推荐标准
1. 外国青年科学家应具有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在我台工作过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时间,且申请当年1月1日(含)未满45周岁;
2. 我台青年科学家应属于我台全职在岗科研人员,且申请当年1月1日(含)未满45周岁;
3. 双方在以下某一方面或多方面进行过三年以上的合作研究,并共同取得了优秀的科研成果,且我台为合作成果的主要持有者之一:
(1) 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了科技界公认的、重要的创新性的研究成果;
(2) 在高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技术进步、发明或转移转化成果;
(3) 在公益性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具有重要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4) 在我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要仪器设备等研制或建造过程中,为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做出重要贡献。
二、 预申报
2013年9月25日之前,请将拟参选的青年科学家基本信息(姓名、工作单位、专业、推荐专家、合作项目信息与成果)提交台科技处。因每单位限报2组,预申报超过2组时,科技处将组织台内遴选。
三、 申报材料、流程及注意事项
1. 网络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已开通,请各团组申请人于2013年10月7日前登录台ARP国际合作系统,在线填写推荐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台国际合作主管审核。
2. 纸版材料申报:申请人须填写《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推荐表》(两份)、《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初审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同时附外国青年科学家的护照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台国际合作主管审核。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7日。
3. 所报材料要翔实可靠,数字准确,重点突出。
4. 涉及保密的内容请勿在申报材料中列出。
5. 申请人可以提供外国青年科学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外国青年科学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补充材料说明;中外青年科学家合作的工作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市、自治区)行业或部门的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件的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的附件一同上报。
联系人:李琳
联系电话:83332288
Email:lilin@pmo.ac.cn
在系统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台信息化建设中心联系(电话:83332012)。
科技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1. 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推荐表
2. 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初审表
3. 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4. 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