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组、各部门:
接院国际合作局通知,科技部将于今年启动“中拉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现将征集通知转发如下(详细要求请参见以下网址信息http://www.bic.cas.cn/tzgg/201403/t20140303_4043818.html):
(一) 申报单位资质
1. 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能力、科研条件,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企业和高校。
2. 有意愿接收来华青年科学家到本单位工作,并能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3. 能够协助来华青年科学家办理住宿和必要保险等相关手续。
(二) 岗位要求
1. 非涉密岗位。
2. 非学历教育。
3. 具有明确工作职责的科研岗位。
4. 来华青年科学家须与中方科研人员一起工作。
5. 接收来华青年科学家在华工作时间为6个月或12个月,根据需要可延期一次。
(三) 接收对象标准
1. 来自拉美国家,重点支持来自设有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混委会、分委会机制的国家(古巴、墨西哥、巴西、智利、阿根廷、乌拉圭、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哥斯达黎加)的青年科学家。
2. 年龄在45岁以下。
3. 具有5年以上科研经验,或有博士学位。
4. 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汉语语言能力。
5. 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科研工作。
6. 承诺资助期间全职在华工作。
7. 承诺在华期间遵守中国有关法律。
(四) 资助方式和标准
1. 科技部将为列入计划的来华青年科学家提供每人每月12500元的资助,用于其在华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和各类保险。
2. 资助经费将由科技部拨付来华青年科学家接收单位(以下简称接收单位),所有科技部资助经费须用于来华青年科学家在华工作和生活,接收单位不得克扣或计提管理费。
(五) 申报
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岗位申报书(中英文,附件1和附件2)。岗位申报书纸质版(中英文,各一式四份)报送科技处,岗位申报书电子版请发送至lilin@pmo.ac.cn,并同时抄送pmokjc@pmo.ac.cn和rjcpmo@pmo.ac.cn,截止时间2014年3月18日中午12:00。
联系人:李琳 lilin@pmo.ac.cn 83332288
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 科技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
附件:1.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岗位申报书(中文)
2.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岗位申报书(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