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网平台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English 中国科学院
首页紫台简介机构设置新闻动态科研成果研究队伍合作交流天文学院创新文化党群园地信息公开
新闻动态
图片新闻
综合新闻
天文快讯
Colloquium & 学术交流
国内外天文学术会议
紫台通讯
传媒扫描
科普动态
科研信息
台内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科研信息
关于转发科技部征集拉美国家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空缺岗位信息的通知
2014年03月04日

  各团组、各部门:

  接院国际合作局通知,科技部将于今年启动“中拉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现将征集通知转发如下(详细要求请参见以下网址信息http://www.bic.cas.cn/tzgg/201403/t20140303_4043818.html):

  (一) 申报单位资质

  1. 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能力、科研条件,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企业和高校。

  2. 有意愿接收来华青年科学家到本单位工作,并能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3. 能够协助来华青年科学家办理住宿和必要保险等相关手续。

  (二) 岗位要求

  1. 非涉密岗位。

  2. 非学历教育。

  3. 具有明确工作职责的科研岗位。

  4. 来华青年科学家须与中方科研人员一起工作。

  5. 接收来华青年科学家在华工作时间为6个月或12个月,根据需要可延期一次。

  (三) 接收对象标准

  1. 来自拉美国家,重点支持来自设有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混委会、分委会机制的国家(古巴、墨西哥、巴西、智利、阿根廷、乌拉圭、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哥斯达黎加)的青年科学家。

  2. 年龄在45岁以下。

  3. 具有5年以上科研经验,或有博士学位。

  4. 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汉语语言能力。

  5. 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科研工作。

  6. 承诺资助期间全职在华工作。

  7. 承诺在华期间遵守中国有关法律。

  (四) 资助方式和标准

  1. 科技部将为列入计划的来华青年科学家提供每人每月12500元的资助,用于其在华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和各类保险。

  2. 资助经费将由科技部拨付来华青年科学家接收单位(以下简称接收单位),所有科技部资助经费须用于来华青年科学家在华工作和生活,接收单位不得克扣或计提管理费。

  (五) 申报

  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岗位申报书(中英文,附件1和附件2)。岗位申报书纸质版(中英文,各一式四份)报送科技处,岗位申报书电子版请发送至lilin@pmo.ac.cn,并同时抄送pmokjc@pmo.ac.cn和rjcpmo@pmo.ac.cn,截止时间2014年3月18日中午12:00

  联系人:李琳 lilin@pmo.ac.cn 83332288

                                        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 科技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

  附件:1.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岗位申报书(中文)

  2.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岗位申报书(英文)

地址:(210033)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元化路10号  电话:86-25-83332000  传真:86-25-83332091
版权所有: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 http://www.pmo.cas.cn pmoo@pmo.ac.cn 备案序号:苏ICP备050077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