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组:
根据科技部港澳台办“关于征集2015年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征集2015年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科技合作项目。
一、 支持重点
合作项目针对两地科技的优势和特点,结合澳门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侧重支持涉及两地民生、产学研结合的项目,不设具体领域。
二、 申报须知及要求
1. 合作项目主管部门内地为科技部港澳台办公室,澳门为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
2. 内地项目申请单位应就该项目已经与澳门合作伙伴有了一定的合作基础。双方合作团队均需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并且明确双方的分工。
3. 合作双方已经签署合作协议或者意向书,其中必须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
4. 内地对于每个获资助的合作项目的资助上限为200万元人民币,资助年限最长为3年,分期拨付。
三、 申报方法
1. 内地与澳门合作项目主管部门同步发布征集通知,两地申报单位应分别向各自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
2. 请填写附件2“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模板”(或登录www.istcp.org.cn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该模板),纸质件一式两份,电子版文件请以“中科院紫金山天文台+项目名称”命名保存为pdf文件。请于2014年4月29日下班前将建议书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
(请在使用建议书模板时注意以下几点:只能在模板中可编辑域填写内容,请不要修改pdf模板的格式;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不要对pdf文档进行加密。)
3. 内地提交的建议书项目名称、合作单位及负责人等信息必须和澳门方合作伙伴申报内容一致。
4. 内地与澳门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立项通知将于2015年年初发布。
联系人:李琳 83332158 lilin@pmo.ac.cn
附件:1.科技部港澳台办“关于征集2015年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2.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模板
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 科技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