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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科技部2015年中拉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征集的通知
2015年03月06日

  各团组/部门:

  接院国际合作局通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征集2015年“中拉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空缺岗位信息的通知》(通知详见附件3)。台内申请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17:00

  (一) 申报单位资质

  1. 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能力、科研条件,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企业和高校。

  2. 有意愿接收来华青年科学家到本单位工作,并能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3. 能够协助来华青年科学家办理住宿和必要保险等相关手续。

  (二) 岗位要求

  1. 非涉密岗位。

  2. 非学历教育。

  3. 具有明确工作职责的科研岗位。

  4. 来华青年科学家须与中方科研人员一起工作。

  5. 接收来华青年科学家在华工作时间为6个月或12个月,根据需要可延期一次。

  (三) 接收对象标准

  1. 来自拉美国家,重点支持来自设有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混委会、分委会机制的国家的青年科学家。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今年将优先支持来自厄瓜多尔、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墨西哥的青年科学家。

  2. 年龄在45岁以下。

  3. 具有5年以上科研经验,或有博士学位。

  4. 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汉语语言能力。

  5. 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科研工作。

  6. 承诺资助期间全职在华工作。

  7. 承诺在华期间遵守中国有关法律。

  (四) 资助方式和标准

  1. 科技部将为列入计划的来华青年科学家提供每人每月总共不超过12500元的资助,用于其在华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和各类保险等(原则上不包含国际旅费,为确保项目顺利执行,如确需为来华青年科学家购买国际机票,该笔费用从其生活补助中扣除)。

  2. 资助经费将由科技部拨付来华青年科学家接收单位(以下简称接收单位),所有科技部资助经费须用于来华青年科学家在华工作和生活,接收单位不得克扣或计提管理费。

  (五) 申报

  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岗位申报书(中英文,附件1和附件2)。岗位申报书纸质版(中英文,各一式四份)报送科技处,岗位申报书电子版请发送至lilin@pmo.ac.cn,并同时抄送pmokjc@pmo.ac.cn和rjcpmo@pmo.ac.cn。

  联系人:李琳 lilin@pmo.ac.cn 83332158

  附件:

    1. 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岗位申报书(中文)

  2. 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岗位申报书(英文)

  3. 关于征集2015年“中拉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空缺岗位信息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 科技处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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