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组/部门:
接院国际合作局通知,为进一步鼓励和推动中外青年科学家开展实质性国际合作,院决定设立“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按照《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管理办法》(附件4),今年将开展我院2015年度“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评选活动。推荐标准及程序如下:
一、推荐标准
1、外国青年科学家应具有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且申请当年1月1日(含)未满45周岁;
2、我台青年科学家应属于我院全职在岗科研人员,且申请当年1月1日(含)未满45周岁;
3、双方在以下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开展合作研究,并共同取得了优秀的科研成果,且我台为合作成果的主要持有者之一:
1)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了科技界公认的、重要的创新性的研究成果。
2)在高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技术进步、发明或转移转化成果。
3)在公益性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具有重要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4)在我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要仪器设备等研制或建造过程中,为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做出重要贡献。
二、预申报
2015年9月18日下午16:00之前,请将拟参选的青年科学家基本信息(姓名、工作单位、专业、推荐专家、合作项目信息与成果)提交台科技处。因每单位限报2组,预申报超过2组时,科技处将组织台内遴选。
三、申报材料、流程及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已开通,请各团组申请人登录台ARP国际合作系统,在线填写推荐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台科技处审核。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中午12:00点前提交至国际合作主管审核环节。
2、纸质材料申报(2015年9月28日中午12:00点前):申请人须填写《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推荐表》(两份)、《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初审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同时附外国青年科学家的护照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台科技处审核。
3、所报材料要翔实可靠,数字准确,重点突出。
4、涉及保密的内容请勿在申报材料中列出。
5、申请人可以提供外国青年科学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外国青年科学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补充材料说明;中外青年科学家合作的工作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市、自治区)行业或部门的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件的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的附件一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