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网平台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English 中国科学院
首页紫台简介机构设置新闻动态科研成果研究队伍合作交流天文学院创新文化党群园地信息公开
天文学院
概况
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
博士后流动站
学科介绍
导师介绍
招生信息
研究生管理
学位管理
研究生就业指导
表格下载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天文学院>研究生管理
紫金山天文台研究生培养方案
2009年08月12日

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天体物理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2006年修订版)(讨论稿)

 

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天体测量与天体力学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2006年修订版)(讨论稿)

 

 

 

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
天体物理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2006年修订版)
(讨论稿)

一、培养目标
坚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战略方针,培养和造就德才兼备、具有开拓和创新能力的高级科研人才。要求研究生做到:
1.能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创新、严谨求实和团结协作的科学素养。
2.博士生应具有天文学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本专业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英语娴熟。了解天体物理领域的最新前沿动态,熟练掌握从事研究工作的基本技能,具有独立开展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所攻读的研究方向上做出创造性的研究成果。
硕士生应具有天体物理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本专业系统的专门知识。比较熟练地掌握英语。对本学科和研究方向有较为系统的了解,掌握从事本学科研究工作所必须的技能,经历一项或几项研究工作的实践,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3.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康的心理。
二、研究方向
恒星的结构、演化和脉动;分子云与恒星形成;高能天体物理;星系形成与演化;星系天文学;星际介质;宇宙大尺度结构;太阳活动及其高能物理过程;太阳和太阳系等离子体物理与空间天气;天体化学与行星科学;行星物理;毫米波、亚毫米波天文方法与技术、空间天文方法与高能探测器技术;等。
三、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特殊情况保留学籍不超过6年;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硕博联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
四、培养方法与培养计划
(一)培养方法
1.博士生以研究工作为主,在论文课题研究过程中以自学为主,学习导师规定的专业课以及结合论文的专业文献。硕士生培养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阶段,时间为一年至一年半;第二阶段为论文工作阶段,时间为一年半至两年。
2.除参加课程学习及研究具体课题外,研究生需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小组学术活动、跨小组学术活动、专题学术活动、台级学术活动、地区性和全国性的学术会议,对博士生,还提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3.对研究生的培养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淘汰。
(二)培养计划
1.研究生入学后的三个月内,导师拟定出对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博士生计划要明确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学术活动、科学研究工作等项的要求和进度安排。硕士生计划要明确硕士生课程学习的要求和进度,以及学位论文的安排等。培养计划表需交研究生部备案。培养计划可在执行过程中逐步完善。
2.中期资格考核是对研究生的一次全面检查,包括政治思想鉴定、课程学习情况、课题调研情况等,一般在研究生入学一年至一年半时进行,提倡与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同时进行。硕博连读生转博士阶段的资格认定一般在第四学期或第五学期进行。
五、学位课程
硕士生课程包括:学位课程(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必修)、非学位课程(选修课)和必修环节(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学术报告、论文答辩等)。硕士生学习采取学分制,必须修满35分(含必修环节5个学分),方有资格申请硕士论文答辩。硕士生课程罗列如下:
1. 公共必修课:政治;英语;普通天文;台级学术活动(≧5次/第一学年,2学分)
2. 专业基础课:(必修5门)
广义相对论;宇宙学;高等量子力学;恒星结构与演化;恒星大气物理;星系介质;天体辐射机制;高等天文学;行星物理;天体化学;太阳物理;太阳活动区物理;太阳高能物理;星系动力学;非线性波动理论和数值计算方法;等离子体物理;流体力学和磁流体力学;实测天体物理;理论天体物理;射电天文与方法;毫米波技术;空间天文方法与技术;数值计算方法;计算机语言;等等。
博士生课程包括两门公共必修课及2-3门专业课程。专业课内容一般结合研究方向,由导师确定。
六、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1.研究生答辩前应修满规定课程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各个必修环节。在学期间,博士生应在国内外本专业相关的核心刊物上发表两篇第一作者论文(其中一篇SCI论文,含已接受);硕士生应在国内外本专业相关的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第一作者论文(含已接受)。对于不宜公开发表的属于保密性质的研究工作或其它特殊情况,由导师提出申请,并由导师在学位委员会学位审议会议上具体陈述,经参加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以适当减免论文发表要求。如仅未完成论文发表要求,但满足毕业其他条件,允许组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毕业,但台学位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在规定期限内达到要求(博士生毕业后两年,硕士毕业后一年)。
2.学位论文评阅:硕士学位论文需聘请2-3位同行专家评阅;博士学位论文一般需聘请3-5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1-2位为外单位同行专家。评阅人由台学位委员会审批。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具体的学术评语,内容包括:(1)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研究方法和技能方面的水平(2)有无新的见解或创造性成果(3)论据是否充分、可靠(4)是否达到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5)是否可以提交答辩。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评阅人。学位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1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则再增加1位评阅人进行评阅。如累计有2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3. 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台学位委员会批准。 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研究员(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组成。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员(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组成,其中至少应有2位为外单位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不少于2/3。答辩人导师不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学位论文的评阅人一般应参加该论文答辩委员会。
七、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台学位委员会授权相关人员介绍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议。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
2. 研究生报告学位论文(硕士论文报告不超过30分钟,博士论文报告不超过45分钟);
3.答辩委员会成员和到会人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
4.答辩人答辩结束,答辩人导师可就学位论文及答辩中提出的问题作补充说明;
5. 答辩会休会,答辩委员会成员开会(答辩人导师和教育主管干部可列席):(1)答辩人导师向答辩委员会介绍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论文发表情况及其它需说明的问题;(2)答辩委员会结合论文评阅人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达到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评议答辩人的学位论文是否达到所申请学位要求的学术水平;(3)投票表决,获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2/3以上(含2/3)票数同意,方可做出建议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决议;(4)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决议;(5)答辩委员会成员填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
6. 答辩会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人发言,答辩会结束。
7.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经答辩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可作出半年后至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决议。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经答辩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可作出半年后至两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决议。
若答辩委员会未作出修改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或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不合格者,一般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八、学位初审
学位授予工作每年二月份、六月份分两次进行。届时召开台学位委员会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应不少于全体委员的2/3),对经答辩委员会作出的建议授予学位者,逐个进行审核,对其中合格者作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对审核后认为不合格者,可以作出不授予(或缓授予)学位的决定或作出一年内(硕士)或两年内(博士)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定。台学位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决定时,须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超过台全体学位委员会成员半数者为通过。不能采用通讯方式投票。

 

 

回到顶部

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
天体测量与天体力学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2006年修订版)
(讨论稿)

一、培养目标
坚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战略方针,培养和造就德才兼备、具有开拓和创新能力的高级科研人才。要求研究生做到:
1.能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创新、严谨求实和团结协作的科学素养。
2.博士生应具有天体测量与天体力学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本专业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英语娴熟。了解本学科最新前沿动态,熟练掌握从事研究工作的基本技能,具有独立开展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所攻读的研究方向上做出创造性的研究成果。
硕士生应具有天体测量与天体力学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本专业系统的专门知识。比较熟练地掌握英语。对本学科和研究方向有较为系统的了解,掌握从事本学科研究工作所必须的技能,经历一项或几项研究工作的实践,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3.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康的心理。
二、研究方向
人造天体动力学;人造卫星运动理论及其应用;天体力学定性理论;基本天体测量与天文参考系研究;历法天文和年代学;近地自然天体探测和太阳系天体动力学;银河系动力学;空间环境监测及模型研究;等。
三、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特殊情况保留学籍不超过6年;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硕博联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
四、培养方法与培养计划
(一)培养方法
1.博士生以研究工作为主,在论文课题研究过程中以自学为主,学习导师规定的专业课以及结合论文的专业文献。硕士生培养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阶段,时间为一年至一年半;第二阶段为论文工作阶段,时间为一年半至两年。
2.除参加课程学习及研究具体课题外,研究生需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小组学术活动、跨小组学术活动、专题学术活动、台级学术活动、地区性和全国性的学术会议,对博士生,还提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3.对研究生的培养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淘汰。
(二)培养计划
1.研究生入学后的三个月内,导师拟定出对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博士生计划要明确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学术活动、科学研究工作等项的要求和进度安排。硕士生计划要明确硕士生课程学习的要求和进度,以及学位论文的安排等。培养计划表需交研究生部备案。培养计划可在执行过程中逐步完善。
2.中期资格考核是对研究生的一次全面检查,包括政治思想鉴定、课程学习情况、课题调研情况等,一般在研究生入学一年至一年半时进行,提倡与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同时进行。硕博连读生转博士阶段的资格认定一般在第四学期或第五学期进行。
五、学位课程
硕士生课程包括:学位课程(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必修)、非学位课程(选修课)和必修环节(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学术报告、论文答辩等)。硕士生学习采取学分制,必须修满35分(含必修环节5个学分),方有资格申请硕士论文答辩。硕士生课程罗列如下:
1. 公共必修课:政治;英语;普通天文;台级学术活动(≧5次/第一学年,2学分)
2. 专业基础课:(必修5门)
人造卫星测轨方法;人造卫星摄动理论;单位矢量法测轨概论;球面天文学;数学物理方法;天体测量学;矢量天体测量学;天文地球动力学;人造卫星动力学;统计轨道计算理论;历书编算理论和方法;现代天文观测技术与方法;广义相对论;数值计算方法;计算机语言;等等。
博士生课程包括两门公共必修课及2-3门专业课程。专业课内容一般结合研究方向,由导师确定。
六、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1.研究生答辩前应修满规定课程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各个必修环节。在学期间,博士生应在国内外本专业相关的核心刊物上发表两篇第一作者论文(其中一篇SCI论文,含已接受);硕士生应在国内外本专业相关的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第一作者论文(含已接受)。对于不宜公开发表的属于保密性质的研究工作或其它特殊情况,由导师提出申请,并由导师在学位委员会学位审议会议上具体陈述,经参加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以适当减免论文发表要求。如仅未完成论文发表要求,但满足毕业其他条件,允许组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毕业,但台学位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在规定期限内达到要求(博士生毕业后两年,硕士毕业后一年)。
2.学位论文评阅:硕士学位论文需聘请2-3位同行专家评阅;博士学位论文一般需聘请3-5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1-2位为外单位同行专家。评阅人由台学位委员会审批。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具体的学术评语,内容包括:(1)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研究方法和技能方面的水平(2)有无新的见解或创造性成果(3)论据是否充分、可靠(4)是否达到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5)是否可以提交答辩。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评阅人。学位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1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则再增加1位评阅人进行评阅。如累计有2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3. 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台学位委员会批准。 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研究员(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组成。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员(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组成,其中至少应有2位为外单位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不少于2/3。答辩人导师不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学位论文的评阅人一般应参加该论文答辩委员会。
七、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台学位委员会授权相关人员介绍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议。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
2. 研究生报告学位论文(硕士论文报告不超过30分钟,博士论文报告不超过45分钟);
3.答辩委员会成员和到会人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
4.答辩人答辩结束,答辩人导师可就学位论文及答辩中提出的问题作补充说明;
5. 答辩会休会,答辩委员会成员开会(答辩人导师和教育主管干部可列席):(1)答辩人导师向答辩委员会介绍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论文发表情况及其它需说明的问题;(2)答辩委员会结合论文评阅人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达到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评议答辩人的学位论文是否达到所申请学位要求的学术水平;(3)投票表决,获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2/3以上(含2/3)票数同意,方可做出建议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决议;(4)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决议;(5)答辩委员会成员填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
6. 答辩会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人发言,答辩会结束。
7.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经答辩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可作出半年后至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决议。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经答辩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可作出半年后至两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决议。
若答辩委员会未作出修改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或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不合格者,一般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八、学位初审
学位授予工作每年二月份、六月份分两次进行。届时召开台学位委员会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应不少于全体委员的2/3),对经答辩委员会作出的建议授予学位者,逐个进行审核,对其中合格者作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对审核后认为不合格者,可以作出不授予(或缓授予)学位的决定或作出一年内(硕士)或两年内(博士)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定。台学位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决定时,须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超过台全体学位委员会成员半数者为通过。不能采用通讯方式投票。

回到顶部

地址:(210033)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元化路10号  电话:86-25-83332000  传真:86-25-83332091
版权所有: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 http://www.pmo.cas.cn pmoo@pmo.ac.cn 备案序号:苏ICP备05007736号